存量规划:理论与实践(2016-10-31) [返回]
发布时间:2016-10-31 资料来源:规划中国 作者:赵燕菁
不久前,上海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。本轮规划最大的特点,就是提出“严守用地底线,实现建设用地‘零增长’甚至负增长”。
如果说,2007年深圳总体规划是第一个从增量为主转向存量为主的规划,那么上海总规很可能意味着,存量规划正式成为法定主流规划的一部分。
但规划行业远未为这一转变做好准备。
无论深圳总体规划还是上海新一轮总规,都还是在传统的规划框架内,增加一些关于存量的描述。法定规划内容的强制性规定,也决定了现有的规划首先必须是一个增量规划。存量规划只能是各地的“自选动作”。
我们必须马上为新的规划需求做好理论、方法和实践的准备。
一、存量规划的理论
增量规划的基础,主要是工程学的。交通、市政、甚至规模预测、功能分区,都是在回答怎样分配和组合资源,已达成最优的公共服务水准。
存量规划则不同,它主要回答的是如何将现有的资源,转移给能为城市贡献最大的使用者。减少要素转移的成本,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,是存量规划的主要目标。
目标的转变,意味着手段的改变。以工程设计为主要工具的城市规划,要转向以制度设计为主要工具。而手段的改变,必然伴随着学科理论基础的重建。
这个新的基础是什么?产权。这是一个在增量规划中,几乎完全不用考虑的因素。
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,实际上隐含着一个假设:城市产权是单一的,城市政府可以按照效率最高的原则,任意设计城市。
我们所要知道的,只是“什么是效率最高”的设计。但在存量规划里,我们必须面对大量既有产权所有人。我们需要知道,如何将资源从低效率的所有人,转移到高效率的所有人。
最优的工程设计要解决建造成本问题。同样,最优的产权问题也要解决产权转移带来的交易成本问题。
制度设计的目标,就是减少交易的成本。产权自然就会成为存量规划的核心问题。城市规划理论原点,也必须随之平移到新的原点。
显然,工程学无法为存量规划提供可用的理论工具。最接近存量规划提出的问题的学科,一个是社会学,一个是经济学。
社会学在城市规划中有着长久的历史。事实上,霍华德的《明日的田园城市》、简·雅各布斯的《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》、以及Manuel Castells、David Harvey的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,很大程度上,都是来自于社会学理论。
但我个人,更倾向于从经济学中寻找回答存量规划问题的理论工具。相比基于学者互不相关独立论述的社会学,经济学更接近可以进行规范分析的构造性学科。
不同的研究可以共享同一个理论框架和概念网络。用同样的语言高效率沟通。因而经济学可以将社会学的很多内容纳入其中,而社会学则很难兼容经济学。
更主要的是,城市规划的消费者,对于城市规划的经济效果比社会效果更加关心。
经济学的主流理论,是以基于价格理论的新古典价格理论为核心。尽管杨小凯等人也试图通过专业化来重建经济学基础,但马歇尔的新古典综合依然是正统经济学的基础。
这个理论最广受诟病的缺陷之一,就是与“递增的报酬”或者说“规模经济”不兼容。而城市最主要的特征,就是规模经济。
由于存在无限的报酬递增,城市的供给和需求在价格理论里无法实现均衡。
如果存在规模经济,无法收敛的供给将意味着世界上所有人最终都住在一个超级城市。如果否定规模经济,又意味着城市不会出现中心——偏好差异最终导致“一个人”的城市。
由于新古典价格存在重大的理论缺陷,长期以来,一直无法应用于涉及空间的问题研究。
阿隆索在图能的框架中建立起来边际分析模型,实际上直接假定了一个中心区。这个模型可以构造出一个拥有多样城市功能的空间结构,但在其模型里,城市的规模既不能扩张,又不能收缩,更解释不了城市的生成。
克鲁格曼获得诺贝尔奖的空间理论,通过Dixit-Stieglitz模型解决了规模经济的问题,但由于缺少了地租和空间结构的解释,这个貌似革命的理论,实际上比图能—阿隆索的框架更不好用。
连克鲁格曼自己都承认,他的这个模型不过是一个基于CES函数的“数学游戏”。
2010年,我在《基于科斯定理的价格理论解释》一文中,构造了一个独立的经济学框架。在这个框架里,我对经济学的价格理论进行了彻底改造,使之适于描述空间竞争。
在我的模型里,价格机制不再是规模和价格随供需变化,而是规模—价格—种类在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两种条件下的转化。
我的模型解决了长期困扰传统价格理论中,报酬递增和种类竞争(哈耶克竞争)的难题,使得城市规模扩张(规模经济)和不同城市的专业化分工(哈耶克竞争)同时获得均衡解。从而建立经济学通向城市规划的桥梁。
在此基础上,我在《城市的制度原型》一文中提出,城市的本质,乃是公共产品(public goods)交易的场所。
城市的出现乃至土地的价值,来自于公共服务的提供。城市化水平的提高,同时取决于城市规模和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上升。政府不是游离于市场之外的组织,更不是市场的对立物,而是专门供给公共服务的企业。
这一理论,构筑起价格理论与制度经济学之间的桥梁,使得竞争规则(制度)的设计,进入价格理论的核心。
经济学中,最接近存量规划需求的理论分支,就是制度经济学。这一由科斯创立的经济学分支,核心就是产权及产权交易的成本。
近几十年来,这一理论分支大放异彩,多位学者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。存量规划的最大特点,就是既有空间资源为众多产权人共有。城市公共服务的提升,必须经由集体行动才能达成。
制度设计取代工程设计,成为城市规划的主要工具。自然,制度经济学便成为城市规划转型最顺手的工具。
制度经济学肇始于科斯关于交易成本的两篇著名的文章,《企业的性质》和《社会成本问题》。
其中,《社会成本问题》的主要思想,被另一位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表述为科斯定理。关于科斯定理的表述有很多,但科斯本人大多不甚认可,甚至认为是对自己思想的误读。我对科斯定理的描述是:在交易成本为零时,产权应当配置给能带来最大净剩余的使用者。
举例而言,一块地,适用于工业还是商业,或者,一块居住用地,是用于低强度开发的豪宅,还是高强度开发的商品房,取决于两者谁能创造最大的净剩余(利润)。
在增量规划里,这块属于政府。只要设计一个制度,比如招拍挂,马上我们就可以确定谁应当获得产权。
但在存量规划里,原有土地是有产权人的。说服原有产权人转让给更有效率的使用者,需要额外支付成本。这个成本,就是科斯所谓的交易成本。
在现实中,由于各种制度的限制,这个成本可能非常巨大(特别是当产权由大量产权人共有时),以至于超过土地利用转变带来的好处。这时,产权就会锁定在原来低效率的产权人手中。
因此,存量规划的核心,就是设计出必要的制度,将提供新的公共服务所必须的交易成本,减少到新增公共服务带来的收益之下。
所谓制度,就是交易的规则。不同的交易规则,交易成本差异巨大。
一个单位拥有一栋宿舍楼,如果它认为加一个10万元的电梯,可以使物业升值20万,它就会增加电梯。但如果这栋楼“房改”了,交易的规则马上就会不一样。
按照新的交易规则,是否要加电梯需要全体业主同意。显然,一楼的业主对加装电梯毫无兴趣。这时楼上能从电梯中带来好处的业主,就要付出一笔“交易成本”,收买一楼的业主。
如果楼上的业主组织集体行动和补偿一楼业主的“交易成本”大于20万元,电梯作为一种公共服务,就无法提供。
一栋楼如此,一个城市也是如此。任何集体消费,都必须有对应的公共服务设施——消费汽车,就必须修路,建加油站;消费电器,就必须有变电站。
而所有这些,无不需要新征土地,无不涉及产权的转变。说没有征地拆迁就没有新中国,有点过分,但如果说,没有征地拆迁就没有城市化,却一定是千真万确的。
不仅发展中国家如此,高度发达国家依然如此。发达的城市,一定是交易成本较低,集体行动能力较强的城市。
凡事没有两全。“风能进、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”,看上去是对产权的高度保护,但其后果则可能是高昂的交易成本。
打开制度设计的宝库后,存量规划的内容,就变得极为丰富。
制度设计的核心,就是如何减少交易成本,使城市能“自动”完成从低效益用途转向高效益用途,从低效率使用者向高效率使用者的转换。
如果说增量规划主要是解决在一张白纸上,怎样合理布局各种“色块”(功能),那么存量规划则是主要解决怎样在已经布满“色块”的现状图上,将一个已有的“色块”转变为更合理的“色块”。
当然,存量规划并不是简单转变“色块”那么简单。事实上,规划师改变不了任何现状“色块”。他所做的只是设计一种规则,然后等待“色块”在市场的驱动下,自主转变为更合理的“色块”。
这个规则可能是“政策”、“法规”或者审批“标准”。
英国城市规划制度学派的大师,香港大学建筑城规学院院长Chris Webster教授对此有一段非常精彩的描述:
“城市一旦离开图版,就拥有了他自己的生命。真正的奇迹乃是城市会怎样围绕着这些设计,在不知不觉下,持续不懈地自我蔓生。”
"Cities take on a life of their own once they leave the drawing board and the real miracle is how cities relentlessly self-organise around those designs, often, in spite of them."
伟大的规划,不仅仅体现在图版上,同时也体现在它是如何塑造一个城市的生命。
我们可以请最伟大的设计师设计我们的空间,但离开图版后的设计如何演变为一个伟大的城市,则要看我们能否设计出伟大的制度。
存量规划编制的前提是首先要寻找出哪些现状已经过时,哪些新的城市功能更适于取代老的功能。
城市在不同发展阶段,用地结构不同。一旦城市产业升级,相应的用地结构也必须随之转变。
Chris Webster指出,尽管中国的二、三线在未来的15年左右还有能沿袭“设计—建造”(design-and-build)的老路,但在中国的主要城市,由于土地耗尽,驱动城市规划下一个30年的主要动力,将会是旧城更新、再开发、重新利用和工业用地改造(urban regeneration, renewal, re-use, brown-field development)
此轮上海总体规划提出“建设用地‘零增长’”的目标,能否成功,关键在于存量用地的盘活。而在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中,前一阶段供地量最大的工业用地首当其冲。
显然,一旦工业用地流转为综合用地,土地将升值。上海提出,将允许政府之外的主体采取存量补地价方式,自行进行区域整体转型开发。接下来的规划问题就是,转变成什么用途?转变的途径是什么?付出什么代价?怎样避免冲击市场?
根据厦门的经验,土地用途转变不仅需要拉力,同时还必须有推力。比如,在政策区内,对于不愿意转变工业用地的企业,还要增加其囤积土地的成本。要维持原用途,就必须达到单位面积最低税收等,迫使囤地工业用地的企业按规划转变用途。要出台这些政策,就必须有充分的法律准备。
在我看来,规划行业对工业用地转化的途径和利弊分析并没有充分的准备,更谈不上系统的制度设计。一旦初始政策错误,开始看可能比较痛快,随后可能为今后的存量转变,带来更大的阻力。而工业用地转化,恰是下一步城市增长的最大潜力所在。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升级的成败。
不仅工业用地,生活用地(老居住区、棚户区、城中村)、商业用地、废弃基础设施用地(老机场、老火车站等)的升级改造,都有类似问题。
与增量形成需政府投入为主不同,对于存量,只需设计好政策,城市自动就会朝预定方向转变。在存量规划中,设计出土地用途转换的制度路径,远比告诉政府土地用途应该是什么更困难、更重要。
五、存量规划的编制
相对增量规划而言,存量规划编制不再由设计院主导,而主要是政府部门主导。规划的主要内容不再是图纸,而是政策。
如果说原来的规划局只是一个施工队,所要做的就是要把规划院画在图板上的设计,放样、施工,变为真实的城市。
那么,存量规划中,规划局就更像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,了解、发现业主的需求,制定物业条例,改进公共设施,提升物业的品质。
编制的第一步,在战略层次思考城市的目标。
比如,哪些产业要发展:金融业、软件业、旅游业?哪些产业估计要衰退:耗能大、污染大、占地大?
然后,要根据战略目标,寻找可能的增长空间。比如,棚户区、工业区等,根据产权的分类,划出相应的“政策区”。
第三步,同原有业主沟通调查,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价。
第四步,制定政策,设计土地用途转变的途径:申请资格、缴交费用、切割土地、设定指标。最后,按照程序,报批、审查、公布实施。随后就是实施过程中的组织、谈判、讨价还价。
显然,对于存量规划,区分总规、详规,已经没啥意义。坚持规划刚性,更是与城市增长为敌。
未来的总体规划,应当更像是战略规划,详细规划更像是项目策划。效益计算、利益平衡、法律局限将会成为规划师必备的工具。
由于城市存量区位不同,产权不一,法律、法规交织重叠,让分散业主形成集体行动极为困难。因此,存量规划需要高度的设计技巧和社会动员、人际交往能力。这些知识,都是当下中国规划师们所欠缺的。
引入存量规划后,我们就会发现,很多制度设计,本应从增量规划一开始的时候就应当考虑。
以卖为主还是以租为主?租约的长短?共享产权,还是独立产权?最初产权的界定,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随后的存量规划交易成本的大小,并对今后的交易产生巨大的影响。
现在的加装电梯之所以困难,不在于没钱,而在于需要整栋楼的全体业主同意。现在小区的更新维护困难重重,也在于“公摊制度”式的任何决定,都变得难以达成。
厦门有一条自发的酒吧一条街,是原来住宅改的,为了使其合法化,我们研究了“居改非”政策,却发现,最大的麻烦,不在政府,而是“公摊制度”。这些制度都是在增量规划阶段被随意决定的。
建筑如此,城市也是如此。
我们在作旧城改造时发现,最大的障碍不是缺少资金、不是没有好的设计、不是政府没有想到,而是产权制度,使得任何改造的协调、合作、妥协的过程极为复杂,甚至变得完全不可能。
由于中国的继承制度采用平均析产、共同拥有,加上缺少遗产税和财产税,导致产权高度分散。
几代人后,即使产权人有转变产权的意愿,他们之间的协调也几乎不可能。而各种产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也限制了政府介入的空间。其中典型的例子,就是鼓浪屿。
如果不能在制度上取得突破,无论花多少钱涂脂抹粉,都只能是苟延残喘,绝无可能再现当年的辉煌。
在发达国家,维护良好的城市,不是因为他们有钱,也不是因为他们居民的素质高,而是一开始就有良好的制度设计。
奥兰治,是美国维护最好的城市,主要原因,就是因为其90%以上的土地,是迪斯尼一家公司所有。
香港顶级的写字楼,无一例外,全都是单一产权人整体持有。
我曾经问过刘太格,为什么新加坡的建筑维护得那么好?他告诉我,新加坡的业主只拥有套内产权,没有什么“公摊”,物业在维护升级小区设施时完全自主决定。而费用,比如外墙粉刷,是预先规定每年留下来。一定时间后(5年),必须粉刷一次。
城市的品质和建筑的品质一样,维护的好坏,在一开始的制度设计中,就已经决定了。不同的制度,更新的交易成本大不一样。在产权设立的初始阶段,设计最有效率的制度,是存量规划的核心内容。
六、制约与突破
增量规划很大程度上,是从原苏联等国家复制来的,有相对现成的模式。但制度的不同,使得我们无法直接照搬其他国家的存量规划的做法。
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马上开始设计新的规划模式,从内容到表达,都必须有全新的设计。
制度设计的方法和路径,不能凭空想象,只能来自于实践。制度设计本身,就需要制度支持。
几年前开始,厦门规划局就成了政策领导小组,有专门的经费,立项渠道,持续、系统地研究各类制度的设计。
在程序上,通过《规划设计指引》降低制度形成的门槛,试验成熟后,再上升为技术规定和法定条文。
同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也要制度化。一涉及到制度设计,规划局就要与其他部门打交道。必须依赖多个部门的协调才能使制度得以形成。其中特别主要的是土地局。
在这方面,厦门规划局与土房局形成密切的联系渠道,从招拍挂规则到技术审核标准,从供地标准到条件设置,两局联动,提高了制度生成的效率。
转向存量规划,最大的困难,还是人才。
对于存量规划而言,原来的工程设计知识已经难以满足需要。新的规划需要大量法律知识,特别是制度经济学知识。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、审批流程、利益格局非常熟悉,要清晰计算各方成本收益,预测各方的制度反应,并善于协调各方诉求。这些都是传统工程学培养出来的规划师所不具备的。
在这方面,很难依赖传统的规划院作为主要的技术支持。
在实践中培养存量规划设计的高手,是目前规划局最便捷的途径。规划局要学会发现存量规划的机会,研究政策可能。
随着规划局给规划院出的题目从工程设计转向制度设计,规划院将逐步形成一批熟悉制度设计的专家。
规划院一旦学会从制度设计角度思考规划,就可能从被动完成规划局的工程设计,转向主动为规划局提供发展策划。整个规划体系就可能逐渐从工程设计为主,转向工程设计与制度设计并重,最终变为制度设计为主。
冲击式、周期性的物质规划,就会被经常性的制度设计所取代。
大学的学科教育,现在就应当改变。学科内容要大幅拓宽,工程学知识要适当减少,法律、经济学、社会学的知识要大幅增加。要更多地了解各国规划审批的实践。
要了解国内规划审批的流程、模式,与国外程序的差别。要了解各类经济体,在不同发展阶段时,产权制度、土地制度、建筑管理制度、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、城市税收制度。要熟知各种物业、社区、聚落的营造、管理模式。分析各种制度带来的城市运营差异。要积累大量制度设计的案例和工具。
七、再生还是死亡
既然是“顶峰”,就意味着基于工程学基础的增量规划,开始走下坡路。我们应该从谷底开始,攀爬一座我们从未尝试过的山峰——存量规划。
不久前,我写了一篇在规划圈子广为流传的短文“城市规划的下一个三十年”。
在这篇文章里,我引用了我2007年在深圳总规研讨会上的发言:“深圳新一轮总体规划是第一个从城市管理增量到存量的总体规划,而我们以前所有的总体规划都是思考怎么管理增量,从这个角度来看,我觉得这一轮深圳总体规划应该是一个非常创新的规划”。
现在,更具引领意义的上海,也开始转向存量规划。规划行业一定要对这种方向性的转变,保持高度敏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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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浪淘沙,沧海横流。
向死而生。这是我们的风险,也是我们的机会。
注:本文载于《中国城市规划发展报告(2013-2014)》“观点篇”,报告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、中国城市规划学会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编著。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于2014年9月出版。